精选昵称商标(网名申请商标132个)
一、网名申请商标
1、发布会现场
2、比如总理、省长、县委书记、师长、排长、中将、审判长等等,也注册不下来。
3、鹏展、茶轩、三色茶、方圆之缘
4、(众泰汇)
5、商标权人有真实使用商标的意图,并且有实际使用的必要准备,但因其他客观原因尚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有正当理由。
6、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一般以全国范围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为判断标准。对于由于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原因形成的相关市场固定的商品,在该相关市场内通用的称谓,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通用名称。
7、张月梅
8、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
9、雅涵、韦林、千子叶、钢乐脆客
10、请求保护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
11、回应
12、第九条 仅以商品自身形状或者自身形状的一部分作为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相关公众一般情况下不易将其识别为指示商品来源标志的,该三维标志不具有作为商标的显著特征。
13、未通知适格当事人参加评审,该方当事人明确提出异议的;
14、一般自媒体平台,也是不能用图形来注册昵称的。
15、山寨商标混淆视听怎么破?
16、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17、最高人民法院
18、
19、引证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该引证商标提出异议,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予以支持,被异议商标申请人申请复审的;
20、
二、昵称商标
1、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之间具有劳动关系;
2、资料图:“007”扮演者丹尼尔(左)。中新网记者翟璐摄
3、以上三种情形,换成其他国家的名称、标志、图形,也不可以用,除非得到外国政府的书面授权。
4、其它可能涉及社会风气、道德等不良影响的名字,不要用。
5、GOOD DESIGN / 文创产业园区 / 《百鸟朝凤》
6、《授权确权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完善商标授权确权法律适用标准的重要举措,该司法解释的颁布,有利于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商标申请和注册秩序,倡导诚实信用、正当竞争的理念,有利于充分发挥商标和品牌在创新趋动,提高国际竞争能力,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7、该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8、第十条 诉争商标属于法定的商品名称或者约定俗成的商品名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项所指的通用名称。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属于商品通用名称的,应当认定为通用名称。相关公众普遍认为某一名称能够指代一类商品的,应当认定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被专业工具书、辞典等列为商品名称的,可以作为认定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的参考。
9、莨绸 / 陈岸瑛 / 共享单车 / 老崔 / 民宿 /
10、对于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等,但整体上并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标志,如果该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可能导致损害国家尊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情形。
11、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12、第三条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等“相同或者近似”,是指商标标志整体上与国家名称等相同或者近似。
13、如果字数比较多,只是简单地颠倒顺序,但字的排序没有变,比如威邦斯特美,肯定不行,除非打乱排序,产生新的含义,才有可能注册成功。
14、其次,申请商标注册不宜采用数字作为商标。以数字作为商标在许多国家认为其缺乏显著特征,并且数字为全人类所共有而不应归某一生产者所独占,因而不给注册。有些国家很忌讳个别数字,如西方国家认为“13”是个不幸、凶险的数字,任何场合都尽量避开它。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数字可作为商标注册,但以该商标已经广泛使用或已出名成为名牌为条件。所以,为出口商品设计商标,最好不要采用数字作为题材。
15、文化名人、商界精英的名字不是你想用就能用!
16、人民法院审查判断诉争商标是否属于通用名称,一般以商标申请日时的事实状态为准。核准注册时事实状态发生变化的,以核准注册时的事实状态判断其是否属于通用名称。
17、以上23种不可以用来注册商标的情形,大多不是绝对的,一般都有例外情形,需要判断后才能确定。
18、商标具有竞争性,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19、有两句话在当代社会相当励志,一句是“我为自己代言”,另一句是“再小的个体,也有自己的品牌”。没有比用自己的名字做品牌更能实现这两句话的意图的了,也就真有相当一部分人用自己的名字或者身边知名人物的名字申请商标、打造品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根据法律规定,好多名字本就不能用作商标,当然也没办法当作品牌使用。
20、而此次发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
三、网名可以申请商标吗
1、
2、因此,根据商标法,上述公众人物姓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3、因为商标名字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属于商业机密,如果大家都能看到,很有可能会被其他有需要的人或者不怀好意的人看到后抢注。
4、没有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仅有转让或者许可行为;或者仅是公布商标注册信息、声明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不认定为商标使用。
5、人名除了可能会和烈士重名之外,也可能和各行各业的名人重名。大多情况下,这些名字也不会获得商标注册。比如有个叫刘德华的人,就申请了一件“刘德华”商标,和电影明星刘德华同名。这件商标的注册最终被宣告无效。理由是“刘德华”文字已经与艺人刘德华建立了高度密切的联系,故争议商标注册、使用在化妆品等商品上,不仅可能不正当借用艺人刘德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使其合法权益受损,还难免引起广大消费者对相关商品与艺人刘德华之间关系的猜测和联想,进而产生误认和误购。事实上,在目前的审查实践中,审查员会对人名商标进行网络搜索,如果涉及到名人,就会十分谨慎授权。
6、戈瑞、联田、腾力适、泽馨居园
7、各种知名的赛事名称,别用,比如:山东国际马拉松赛。
8、自媒体平台的账号名可以是企业名称,如果要用这个名字注册商标,也必须用该企业营业执照申报注册。
9、商标授权确权案件涉及到商标法多个条文,明确各条文的含义,厘清条文之间的界限,对于准确适用法律意义重大。例如《授权确权规定》第三条规定,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等相同或者近似”,是指商标标志整体上与国家名称等相同或者近似。对于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等,但整体上并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标志,如果该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可能导致损害国家尊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情形。对于该两项条文的适用进行了区分。在我们后附的“中国劲酒”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诉争的商标标志虽然包含了我国国家名称,但可以清晰识别为“中国”、“劲”和“酒”三个部分,整体上与我国国家名称并不近似,所以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所指情形。但是,国家名称是国家的象征,随意将其作为商标的组成要素进行商业使用,可能损害国家尊严,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所指的“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
10、第申请商标注册不能用地理名称。用地理名称作商标,只能说明商品的产地,起不到使消费者辨认商品生产者的作用,而且容易造成产地的混淆。在国内市场上以地理名称作为商标的为数很多,如黄河牌汽车、北京牌彩电等,但出口的商标最好不要使用地理名称,因为许多国家的商标法都以地理名称缺乏显著特征和地理名称属大家共有,不应为某一生产者独占为由而不予注册。有的即便勉强注册也要附带许多限制条件,如青岛牌啤酒、中华牌香烟等在外国注册就遇到类似的情况。
11、富亨、四海、茗香阁、康豪铂臣
12、商标标志的近似程度;
13、资料图:乔丹。
14、资料图:一电动汽车专卖店待售的电动汽车酷似各种知名豪车品牌。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5、根据商标法的立法本意,厘清法律条文之间的界限,准确适用法律
16、以上情形,也只是针对一般的自媒体创作者,某些特殊的组织、机构例外。
17、那么以前已经注册了商标的名字,以后还可以继续注册吗?这个问题就要区别不同情况决定。
18、龙翔、览艾、亚维宝、祥智方诚
19、● 在原有商标上进行一些变动,通过增加或者减少具有实质含义的字来重新申请注册。
20、用商标搭明星“便车”行不通!
四、网名申请商标流程
1、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前款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
2、(2016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3、商标注册流程实质审查
4、商标标志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当事人提供的涉及商标标志的设计底稿、原件、取得权利的合同、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的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均可以作为证明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据。
5、和国际组织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近似的,不能用。
6、江歌妈妈曾申请过商标被驳回,此番她在二审判决没有出炉的情况下,又一次的提起了商标申请,并且此次是以“江歌妈”申请商标,引起了轩然大波!大部分网友不是非常理解为何江歌妈妈质疑要注册商标,而且非要以江歌来注册商标,这真的看起来像是在消耗亡女,让人颇为愤慨!
7、第二十六条 商标权人自行使用、他人经许可使用以及其他不违背商标权人意志的使用,均可认定为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所称的使用。
8、比如小张游北京、小李吃遍河南、三亚旅等等,只是用作账号昵称,没问题,如果想要注册商标,不可以。
9、“众”字由三个人字所组合而成,可突出人多力量大的意思,即代表招财之义,也象征着团结,而“泰”吉祥、霸气用字,意指安泰。“汇”代表汇集,与“众泰”所搭配一起,作为商标名字,延伸其含义意指财源滚滚、繁荣昌盛之义。此外,在其发音上平仄搭配,响亮大气、好听又顺口。
10、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就达成合同、业务往来关系进行过磋商,但未达成合同、业务往来关系。
11、该形状系申请人所独创或者最早使用并不能当然导致其具有作为商标的显著特征。
12、比如:中国。
13、指定使用的商品情况;
14、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15、当事人以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并已与企业建立稳定对应关系的企业名称的简称为依据提出主张的,适用前款规定。
16、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17、
18、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前款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
19、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诉争商标予以驳回、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无效宣告的事由不复存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新的事实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相关裁决,并判令其根据变更后的事实重新作出裁决。
20、第十六条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中规定的“其他关系”:
五、网名申请商标要多少钱
1、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
2、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3、商标可以理解为商业的标识,因此要仔细琢磨,最好与自己服务地点、经营内容相结合去思考,建议找朋友或者同行业前辈、员工一同思考,然后再去商标局官网进行近似查询及可行性分析。
4、和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
5、比如各个网红、专家、作家。
6、● 改字,结合企业特征,通过摘取企业名称中的一个字,加上另一个具有特定意义的字组合,比如用公司名字中的一个字加上老板名字中的一个字来组合成商标。
7、法释〔2017〕2号
8、其他如《授权确权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分别针对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及第二款规定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以外的“其他关系”进行了明确,均体现了尽量划清条文之间界限的精神。
9、比如:9110等,包括一八类的文字。
10、关于作品名称、角色名称的保护也是实践中非常受关注的问题。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名称、角色名称通常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对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作品名称、角色名称而言,其知名度会带来相应的商业价值,权利人可以自行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构成可受保护的一种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已经对如“邦德007”、“功夫熊猫”、“哈利波特”等知名的作品名称或者角色名称给予了保护,表明了法院倡导诚信经营、平等保护的司法态度,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在具体的适用标准上,由于法律规定尚不明确,也导致司法实践中适用标准的不统一。在总结实践经验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授权确权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品,如果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上述规定,我们将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在特定情形下所具有的相关利益,纳入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利”予以保护,既从现行商标法的基本原则出发,也对著作权相关产业的发展予以适当关注。附件中“邦德007”案也作为案例提供给大家。值得指出的是,对于作品名称、角色名称的保护要慎重把握“度”的问题,既保护在先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妨碍社会公众对社会公共文化资源的正当使用。据了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目前对涉及此类问题的案件有事先报备的要求,也是便于了解情况和统一掌握保护的尺度和条件。
11、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或标志性建筑相同的名字、也不要用。
12、第十一条 商标标志只是或者主要是描述、说明所使用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产地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情形。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暗示商品的特点,但不影响其识别商品来源功能的,不属于该项所规定的情形。
13、和各国货币符号相同或近似的也别用。
14、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角色形象著作权的,人民法院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进行审查。
15、相关公众的重合程度及注意程度;
16、其他一些名人,虽然他们的名气不够大,但是在各自领域,或在一定范围内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最好别用。
17、在先使用人主张商标申请人在与其不相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8、红十字标志也不要用。
19、★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权威指南★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权威指南
20、第二十条 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其姓名权,如果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标志指代了该自然人,容易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者与该自然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商标损害了该自然人的姓名权。
六、网名申请商标
1、在先使用人举证证明其在先商标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售量或者广告宣传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有一定影响。
2、引证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申请商标获准注册后依据该引证商标申请宣告其无效的。
3、比如格力、华为等等。
4、也不要将这些标志变形后使用,风险很大,除非你能变成一个全新的图形,让人看不出来。
5、在他们的名字前面,加一些没有显著性的字,也是不可以的比如:大格力、小格力、真格力、三台格力等等。
6、影视作品、角色名称能否用作商标?
7、和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近似的名字,也不要用,比如CCC。
8、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9、2017年1月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汤琪摄
10、和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近似的,不要用。
11、第十七条 地理标志利害关系人依据商标法第十六条主张他人商标不应予以注册或者应予无效,如果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地理标志产品并非相同商品,而地理标志利害关系人能够证明诉争商标使用在该产品上仍然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该产品来源于该地区并因此具有特定的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12、与引证商标近似的标志被其他市场主体合法使用的情况或者其他相关因素。
13、素茗、银奥、世亿金、一品香茶
14、《规定》还在第十三条中明确,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如下因素,以认定诉争商标的使用是否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从而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商标标志是否足够近似;指定使用的商品情况;相关公众的重合程度及注意程度;与引证商标近似的标志被其他市场主体合法使用的情况或者其他相关因素。
15、
16、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查诉争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应当根据商标所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判断该商标整体上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商标标志中含有描述性要素,但不影响其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或者描述性标志以独特方式加以表现,相关公众能够以其识别商品来源的,应当认定其具有显著特征。
17、德望、霸典、小亭台、创百力信
18、《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对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品,如果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19、“麦肯基”是啥?麦当劳和肯德基终于“联姻”了?近年来,不少像“麦肯基”这样的山寨商标让人哭笑不得,那么,怎样的山寨商标不应予以注册或者应予无效?
20、第十三条 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主张诉争商标构成对其已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而不应予以注册或者应予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如下因素,以认定诉争商标的使用是否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从而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1、商标标志是否足够近似;
2、对于这一领域的纠纷,此次《规定》的第二十条明确,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其姓名权,如果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标志指代了该自然人,容易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者与该自然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商标损害了该自然人的姓名权。
3、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申请递交后的1~3个月,商标局会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阶段叫形式审查阶段)。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半左右。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下发商标注册证。
4、韵园、相欣、金辉瑞、天下茶香
5、2017年1月11日10时,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王玲主持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宋晓明、民三庭副庭长王闯出席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6、往期关键词
7、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意图以及实际混淆的证据可以作为判断混淆可能性的参考因素。
8、因为受制于目前行政诉讼的框架,人民法院无法在行政诉讼中直接认定商标的效力,只能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所做裁决可能再次提起行政诉讼,导致循环诉讼的出现,影响授权确权效率。尤其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完全依据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的裁决,其事实上是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并没有自由裁量的空间,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项“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情形,应当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故《授权确权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对于相关事实和法律适用已作出明确认定,当事人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该生效裁判重新作出的裁决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然,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所做裁决引入了新的事实或者理由,则不适用该条。
9、在现实生活中,影视、体育明星的名称被企业抢注成商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比如,前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就是典型案例之一。
10、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主张的字号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他人未经许可申请注册与该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11、这也就意味着,试图用商标“搭便车”的做法将行不通。
12、另外,《授权确权规定》还明确了商标授权确权案件涉及的若干重要法律问题的审理标准,比如关于混淆可能性的判断,以及商标标志著作权权属判断等问题,时间关系,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